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对车辆技术管理确定了“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适时更新”的原则,经营者可以自行确定维护周期,自行组织实施车辆维护,重新划分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调整了客车、危货运输车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周期和频次。自2016年3月1日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再办理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审核备案手续。在车辆审验时不再查验车辆二级维护凭证。新入户、转籍或参加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应当执行车辆技术等级划分新规定,其车辆技术等级必须到达二级以上。
近日,区交通局运管所出动宣传车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及时宣传,确保《规定》的各项政策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