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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启动大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应对雾霾天气

   12月9日,示范区大气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启动大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有效防控雾霾天气影响,降低污染,保障群众健康。 

   据了解,截止12月9号下午12:00时,示范区24小时内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PM2.5),其平均浓度为201毫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指数)为269,达到启动《杨凌示范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要求。 

示范区大气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呼吁,面对雾霾天气,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烧纸等行为、减少烧烤等饮食消费;排污单位控制产污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减少户外活动。 

   今天上午,示范区管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公务用车减半运行,倡导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杨凌电视台 李慧 张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