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区政府副区长周梅青主持召开2018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区民政局、卫计局、财政局和各镇(办)分管民政工作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决定给予李联国、赵新谋等10户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会议强调,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夯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对因病或遭遇意外事件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及时进行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里底线事件的发生。
会议要求,一要用好救助资金。各镇办要认真贯彻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合理使用临时救助周转资金,对因患重特大疾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暂时生活困难,且家庭收入、财产等符合规定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充分发挥救急难作用。二要规范救助标准。由区民政局牵头,卫计局、人社局、各镇办配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交通事故、长期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等不同情况,科学合理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和标准,经联席会议讨论后执行。三要完善救助工作资料。各镇办在受理救助申请时,要认真审核相关赔偿、报销票据等资料,做到情况清楚、信息完整。民政局要对镇办上报的救助申请审核把关,开展入户核查,确保救助工作及时,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