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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民政局对杨陵区鹏文教育培训学校等3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和《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杨陵区民政局依法对连续两年未接受年度检查的杨陵区鹏文教育培训学校、杨凌有机农业促进中心2家社会组织,被教育局吊销办学许可证的的杨凌千林世纪幼儿园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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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民政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