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区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组织领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区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动员、再安排。
强调各社会组织务必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防控制度规定和防控指南,杜绝麻痹心态、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要求各社会组织严格管理强化防控措施:一是做好场所防疫,严格落实办公场所卫生防疫措施,建立进出人员登记台账,严格体温检测和查验健康码。二是做好人员防疫。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三是做好活动防疫。减少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再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活动。要求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动员会员、职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凡没有接种禁忌症的适龄人群,都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倡导社会组织发挥“四个服务”作用,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