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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一年来临之际,他们各自有了“新家”

2020年12月30日,杨陵区民政局、杨陵区残疾人联合会按照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要求,将无法查明户籍信息的5名不同程度精神残疾受助人员,在我区落户及落实相关社会保障措施后,集中安置至杨陵区政府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协议单位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

同时,区残联与区民政局代表杨陵区政府向我区集中托管肇事肇祸精神人员送去蛋奶等营养大礼包,表示对特殊人员的关怀及新年祝福。

另2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助老人及儿童,落户后并办理相关社保,分别安置至区社会福利院老人部、儿童部。

2020年3月,根据民政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11部委印发《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杨陵区多部门根据职责联动合作;杨陵区民政局、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杨陵区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前期对长期滞留受助人员发布头条寻亲、DNA血样采集比对、人脸识别等户籍查询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情况下,按照“由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安置”要求,进行申报入户手续。公安机关根据职责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办理户口登记。残疾人联合会、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为其落实相关社会保障政策。至此,区救助站长期滞留的7名受助人员按照身体情况分别妥善安置,融入到政府“大家庭”。

为感谢区救助站托养机构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长期以来对杨陵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支持,区民政局副局长徐育兵代表杨陵区民政局向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赠送锦旗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