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 / 民政局 / 业务工作 / 正文

杨陵区民政局对杨凌有机农业大联盟等13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和《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杨陵区民政局依法对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接受年度检查或年检不合格的杨凌有机农业大联盟等10家社会组织,被教育局吊销办学许可证的的杨陵街道办董家庄金色童年幼儿园、杨陵区智慧星幼儿园、杨陵行知张家岗幼儿园等3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upload/ylq/2025/04/02/202504021145094331440.pdf


杨陵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