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民发〔2014〕10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地震局、气象局,杨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地震局、气象局,韩城市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地震局、气象局:
为加强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省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我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
附件:1. 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2. 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陕西省地震局 陕西省气象局
2014年3月17日
附件1
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2008年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组织开展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目前,全省已有131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在提升城乡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方面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为进一步增强全省城乡综合减灾能力,提高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按照《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加强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减发〔2011〕3号)、《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函〔2012〕191号)要求,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完善现代减灾救灾体系,积极推进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发展。以最大限度保障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构建和谐社区为主线,以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居民避灾自救和互救技能为重点,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全面推进社区综合减灾组织体系、工作机制、队伍建设、预案制度、物质装备、宣传教育等各项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城乡社区综合减灾整体水平,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的新陕西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各地要严格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国减办发〔2013〕2号)和《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结合自身实际,重点抓好社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大幅提升社区灾害预警预报和灾情信息上报能力;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提升社区居民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加快社区避难场所建设,提升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保障能力;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提高建筑物抗御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治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其他社区组织参与减灾救灾工作的机制,积极引导,加强培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减灾救灾活动的能力。力争每年全省建成60个以上“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并从中择优上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开展社区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专门人员和灾害信息员对社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居民住房等进行全面排查,对灾害隐患及时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明确灾害风险的时间、空间分布,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落实预防治理措施。
(二)加强灾害监测和信息报告。建立社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制度,社区工作人员和灾害信息员要及时报告灾害隐患和灾情信息。建立社区灾害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社区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手段,及时准确向社区居民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三)编制社区综合减灾预案。根据社区实际制定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重点突出紧急疏散和转移安置方案;在乡镇(街办)指导下组织预案演练,使社区居民掌握必要的紧急疏散、自救互救、医疗救护等逃生技能。疏散和安置要突出老人、儿童、孕妇、伤残等群体的组织保障。
(四)加强社区综合减灾队伍建设。以社区工作人员、灾害信息员、专业技术人员、安保人员为主体,建立社区综合减灾工作队伍。同时注重市场和社会的作用,组建和发展专兼结合的灾害社会工作服务队伍,发挥社会工作者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并鼓励社区内公务员、医生、教师、退伍军人等人员参加社区减灾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减灾服务工作。
(五)做好社区减灾装备配备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支持、鼓励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储备、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包括救援工具、广播和应急通讯设备、照明工具、应急药品等生活类物资。倡导社区居民家庭针对社区灾害特点配备防灾减灾用品,如手电筒、灭火器、逃生绳、常用药品等。
(六)强化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社区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社区现有图书馆、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等公共活动场所或设施,设置防灾减灾专栏、张贴减灾宣传教育材料。在每年“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国际消防日”、“世界气象日”、“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期间,社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并适时组织社区居民、志愿者队伍以及社会组织、学校等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活动。
四、创建管理
(一)申报条件
申报“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社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符合《陕西省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的有关基本要素;社区近3年内没有发生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生活救助、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较大责任事故;具有符合社区灾害特点的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活动;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高于80%。
(二)评比办法
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评比工作,由省民政厅牵头,联合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组织实施,每年评比一次。评比的具体办法为:乡镇(街道)、县(市、区)、市(州)逐级推荐,并填报《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表》。评比时间为每年的5月初至8月底。各乡镇(街办)要于6月30日前,将推荐表及相关推荐材料上报县(市、区)、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负责汇总辖区推荐材料,并参照创建标准,组织审查验收、确定推荐名单,于7月底前上报省民政厅。
(三)验收程序
省民政厅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依照《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联合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对各市、县(市、区)民政局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进行抽查和实地验收,指导各地查漏补缺。对验收合格的,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名义进行表彰,授予“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证书和牌匾,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评选。
(四)示范社区的管理
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行动态管理。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负责对已命名表彰社区的日常管理,每年开展抽查评估,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纠正存在问题,视情通报抽查情况。已命名表彰的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每年要更新社区基本信息,简要填写本年度防灾减灾主要活动开展情况及好的做法。市、县民政、财政、国土、地震、气象部门要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作为防灾减灾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工作评价和考核体系。
五、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是提高社区防灾减灾综合能力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地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本级财政投入,积极为基层社区争创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造条件,抓好试点,树好样板,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省上将对被评为“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社区给予设施、装备、物资等支持。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工作基础在基层。创建活动中,要注意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指导,从群众掌握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基本技能等基础性工作抓起,从社区居民防灾减灾的迫切需要抓起。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结合当地人文地域及灾害特点,做到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各市要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10个以上城乡社区(其中农村社区达到20%以上),作为本年度拟重点支持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对象,便于各级加强指导,提供支持。
(三)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各地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组织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把好推荐关、审核关和验收关,切实保证本地推荐的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具有真正的示范辐射作用,达到带动全省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升的目的。
附件2
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一、基本条件
1. 社区内有固定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场所。
2. 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参与率大于50%,对社区减灾状况满意率高于80%。
3. 社区近3年内没有发生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生活救助、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较大责任事故。
4. 具有符合社区特点的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5. 具备“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标准。
6. 具备“和谐社区”标准。
二、基本要素
(一)成立减灾组织协调机构
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牵头,由社区居(村)委员会、街办(乡镇)民政、财政、国土、地震、气象等站(所)及驻区大单位有关人员参与,成立社区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定办公室,组织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运行、评估与改进工作,制定综合减灾目标、工作计划、各类规章制度。
(二)明确任务职责
1. 民政、国土、地震、气象部门要指导开展各类灾害风险排查,明确社区易发灾害种类、时间、特征和主要危害,绘制社区灾害风险地图,标示灾害风险类型、风险点或风险区域分布情况,并制定风险防范和治理措施。
2. 民政部门要指导建立脆弱人群清单,明确脆弱人群结对帮扶名单。脆弱人群包括社区内70岁以上老人、14岁以下儿童、残疾人、重症患者、孕妇产妇等人员。
3. 国土、地震部门要指导建立社区居民住房和社区道路、广场、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清单,制定治理方案和时间表。要结合移民搬迁,建立防灾减灾长久工程,引导和鼓励居民新建住房避开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危险区,按照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标准建设。
4. 气象部门要指导社区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传播设施,积极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切实增强社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5. 市县民政、财政、国土、地震、气象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投入。
(三)制定综合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1. 编制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在县(市、区)救助预案框架下,结合社区所在区域环境、灾害发生规律和社区居民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2. 预案明确领导小组和应急队伍责任人的联系方式,每个社区至少设立1名灾害信息员,针对社区老、弱、病、残、孤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分布,落实结对帮扶救助人员、救助措施和联系方式。
3. 预案明确灾害预警等级标准、信息发布手段和方法,能及时准确地向社区居民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4. 预案中有社区综合避难图,标注灾害风险隐患点(带)、明确避难场所位置、可安置人数、安全疏散路径、特殊人群临时安置地点、生活服务设施、医疗保健站点及社区应急指挥中心位置、公共厕所等功能区。社区所辖居民小区都必须有紧急疏散路线图;农村社区要有转移安置方式(集中安置、投亲靠友、对口安置、借住公房等)明白卡。
5.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根据预案,每年组织全社区居民和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1次以上演练。演练包括组织指挥、灾害隐患排查、灾害预警及信息传递、灾害自救和互救逃生、转移安置、灾情上报等内容。
(四)经常开展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
1. 以国家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国际消防日、世界气象日等重大纪念日为契机,开展经常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得少于2次。
2. 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活动场所或设施(图书馆、学校、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等),设置防灾减灾专栏、张贴有关宣传材料、设置安全提示牌等,开展日常性的居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电影、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经常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每年不少于5次,让社区居民掌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基本方法与技能。包括在不同场合(家里、室外、学校等)、不同灾害(地震、洪水、大风、地质灾害、火灾、雷电、雪灾等)发生后,如何逃生自救、互帮互救等基本技能。
3. 定期邀请有关专家、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对社区管理人员和居民进行防灾减灾培训,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互救技能。每年的暑假和寒假期间,要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教育。每年向社区居民印制分发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材料。组织社区防灾减灾管理人员及社区居民到其他社区开展减灾经验交流活动。城市社区居民参训率不低于85%,农村社区居民参训率不低于75%。
(五)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装备
1. 社区应设置避难场所。社区避难场所可以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馆、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划定,具有防震、耐燃、抗灾功能,划定紧急疏散通道,规范设置醒目的提示或者警示标志。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要保护完好可用。避难场所要有受灾群众安置示意图。
2. 设置灾害预警广播系统,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和调试,确保系统应急状态下的可靠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必须建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显示屏和大喇叭或广电应急小广播。
3. 针对社区内频发易发灾种,购置和摆放必要的减灾设备。包括救援工具(如铁锹、担架、灭火器、逃生绳等),呼叫设备(如喇叭、对讲机等),照明工具(如手电筒、应急灯等),应急药品(如云南白药、碘酒、医用纱布等)和生活类物资(如棉衣被、食品、饮用水等)。
4. 居民家庭配有针对社区特点的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如逃生绳、收音机、手电筒、哨子、灭火器、常用药品等。
(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减灾活动
1. 社区建构灾害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立防灾减灾社会工作服务队伍,承担社区综合减灾建设的有关工作,如宣传教育、义务培训、心理疏导等工作,配备必要的装备,并定期开展训练。社会工作服务队伍要按照各自特长进行分类登记管理。
2. 社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主动参与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宣传教育与应急演练等社区减灾活动,在做好安全生产的同时,经常组织企业员工防灾减灾教育培训活动等。
3. 社区内学校在日常教育中注重提高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能力,能利用学校教育资源,为居民开展各类防灾减灾教育。
4. 社区内的医院能积极承担有关医护急救知识宣传工作,积极参加社区应急演练,关注社区脆弱人群,提高社区救护能力。
5. 社区内社会组织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区综合减灾工作。
(七)健全管理制度
1. 社区建立综合减灾绩效考核工作制度,建立应急救助人员日常管理、防灾减灾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等制度措施。
2. 社区定期对灾害隐患监测、应急救助预案落实、脆弱人群和防灾减灾设施进行排查,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
3. 社区每半年对综合减灾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召开一次综合减灾工作形势分析会,对不足之处有具体改进措施。
(八)规范档案管理
1. 建立包括文字、照片、音像等档案信息在内的规范齐全、方便查阅的综合减灾档案。
2. 建立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申报、自我评估、上级验收、创建结果等过程资料。
3. 能使用现代宣传手段(包括影像资料,如PPT等),向外来交流人员介绍本小区防灾减灾的经验和做法。
(九)体现自身创建特色
1. 在社区减灾工作部署、动员过程中,具有有效调动居民和单位参与的方式方法。
2. 在社区综合减灾工作中,有独到的做法或经验。如采取传统文化、本土知识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开展日常综合防灾减灾工作。
3. 在社区引入风险分担机制,倡导居民开展各类灾害保险工作等。农村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要积极引导危险区域和居住危房的居民参加农村住房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