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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结婚登记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陕民发[2017]2号)  

申请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2、双方自愿结婚;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已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6、双方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7、一方具有杨陵户籍。   

办理资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3张2寸合影照片;2、有婚史的需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如离婚证丢失的,到原发证机关出具相关证明。3、军人需提交本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官证或士兵证。 

办理地点:杨陵区祥和路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87016028    

办理流程:    

1、初审:审查男女双方是否持有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及双方户口是否在管辖范围内;户口簿、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审查男女双方是否达到法定婚龄。    

2、受理:询问男女双方的结婚意愿,男女双方分别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审查:审查所填《声明书》中内容是否与户口簿、身份证上的内容一致;《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4、登记(发证):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员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以及《结婚证》;向男女双方颁发《结婚证》,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法定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注意事项:    

1、 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加盖户口专用章,承办人需签章。2、相关表格《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必须在监誓人面前填写,不能提前在网上下载自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