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设定依据 :
《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陕民发〔2013〕31号)、《杨陵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杨政办发〔2013〕107号)
申请条件:
1、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2、凡持有杨陵区常住户口,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杨陵区低保标准(注:2017年农村低保是5700元/人/年,城市低保是475元/人/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应的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资料 :
1.杨陵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2.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3.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书;
5.城乡居民申请低保申请书;
6.家庭成员中患有疾病或残疾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
办理流程 :
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镇、办审核(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和公示)→区民政局审批
办理地点:
申请对象户口所属镇(办)民政工作站。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五 泉 镇:029—87094746
揉 谷 镇:029—87041016
大寨街道办:029—87061555
李台街道办:029—87030090
杨陵街道办:029—87093143
区民政局低保办:029—87016393
法定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