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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杨陵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杨陵区民政局主要承担全区灾情统计、灾民生活救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发放、优抚安置、指导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城乡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批工作、乡、村两级行政区划的设立、撤消、更名和界域变更的审核报批、社会福利工作、全区老龄管理、主管殡葬及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杨陵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4个,杨陵区民政社会事务管理中心,杨陵区社会福利院,杨陵区救助管理站,杨陵区福利彩票管理中心。除民政事务管理中心财务挂靠民政局机关外,其余3个单位财务均实行独立核算。

二、2018年度杨陵区民政局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保障兜底作用有效发挥

一是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8年审批农村低保331户851人、城市低保36户58人,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573.39万元。二是为全区特困供养48户49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资金45.79万元。三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通过门诊救助、“一站式”救助、医后救助等方式救助困难群众160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80.51万元。四是对于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累计救助613人次,发放资金225.51万元。五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为1642名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87.52万元,为55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66.12万元。六是落实孤儿救助保护政策,及时发放生活补助26.8万元。七是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297户693人实施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1.39万元,发放棉衣棉被200件套。

(二)社会综合治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通过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建好基层班子队伍、强化基层服务体系等措施,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和城市社区服务水平。顺利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四社联动”工作,完成了张家岗、代家坡等50个村的“四社联动”工作,搭建四社联动工作平台,建成了志愿者工作室和社会组织活动室。通过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培育发展农村社会组织250余家,从业人员1800余人,农村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5500人,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治理、环保政策宣传、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90余次。坚持对农村党务、村务、财务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通过明确监督职责、监督程序、监督内容等工作,进一步落实村级财务监管、村务公开监督、村级事务决策监督等流程,有效发挥村民监督作用,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落实社区各项补助资金,全年拨付23个社区经费299万元。落实社区两委成员186人补贴待遇442.32万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3人待遇316.51万元。

(三)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

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共有2.8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6%,养老床位654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拥有率基本达到36张。培育发展居家养老社会组织,成立了杨凌福临门、百佳福两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引进西安全乐、瑞泉两家社会组织进驻,建设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功能服务不断提升。为52所农村幸福院配置红外线治疗仪和按摩椅等保健理疗器材,提高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补助标准,确保了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良好运行。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为幸福院和日间照料中心老人开展健康查体、文体娱乐、心理疏导、心理慰藉和法律维权等服务,全年累计开展服务活动800余次,服务老人数11000余人。

(四)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

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为全区55个村23个社区各设立1名儿童主任及1名儿童督导员。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建立了城乡留守老年人信息动态管理台账、定期探访制度,准确掌握我区留守老年人的数量规模、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为84名精准扶贫对象、抗战老兵、老党员、空巢、失能等老人发放慰问金3.6万元。依托农村幸福院,为空巢、孤寡、生活无人照料的老年人和儿童等三留守人员开展关爱服务活动。婚姻登记管理规范提升,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085对,离婚证316对,补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 21042条。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对全区181家社会组织2017年度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评选出优秀社会组织14家,合格137家,不合格20家,注销10家。区划、地名普查工作稳步开展,完成了杨陵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完成了县区界线联检、平安边界建设以及杨陵区行政区划图、杨凌城区路名图的编辑印刷工作。扎实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了生活救助、医疗救治和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福利彩票事业蓬勃发展,全年共销售9004万元,募集公益金2300万元。开展“福彩公益金”资助活动,为22名贫困大学新生发放助学金10万元。

(五)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成效显著

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全年累计发放残疾军人等七类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人员、无军籍退休职工及年满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抚恤(补助)金927.73万元,义务兵优待金732.22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补助金269.98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重点优抚对象住院报销补助28.01万元,为1至6级残疾军人参保缴费10.75万元。安置工作稳步推进,接收2018年秋季退役士兵71人,其中安排23名大学生退役士兵回校复学, 3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落实2名春季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并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1.344万元。双拥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全区209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了为期15天的疗养活动,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属、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协助部队开展现役军人家属权益保障活动,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购成看,杨陵区民政局的部门决算包括杨陵区民政局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分2018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的单位共有4个:

序号

单位名称

1

杨陵区民政局(机关)

2

杨陵区社会福利院

3

杨陵区救助管理站

4

杨陵区民政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杨陵区民政局总编制26个,其中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19个;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人

五、杨陵区民政局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杨陵区民政局收入为5684.71万元,较上年8040.86万元减少了2356.15万元,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困境儿童等项目资金减少;总支出为6631.21万元,较上年7672.87万元减少了1041.66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2、杨陵区民政局2018年度总收入5684.71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9.6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53.97万元;其他收入1821.12万元,其中:其他收入主要是老龄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补助、抚恤及退役安置补助、城乡低保等。

3.杨陵区民政局2018年度总支出6631.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48.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49万元;

(2)项目支出618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9.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1.29万元;农林水支出2.94万元;油物资储备支出0.88万元;其他支出454.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上年增减情况。

杨陵区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709.62万元,较上年3626.62万元增加83万元,主要原因是军休、抚恤人员标准提高。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3722.36万元。较上年3874.71万元减少了152.35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精准扶贫各项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杨陵区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3722.36万元。按政府功能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7.5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0.5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88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务支出,抚恤支出、退役安置支出、残疾人事业支出、城乡低保支出等。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杨陵区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34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9.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绩效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4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水电费、邮电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93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人员、无军籍职工退休补助等。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杨陵区民政局政府性基金财政收入为153.97万元,支出为287.9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及彩票机构业务费购买福彩大厅等费用的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杨陵区民政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0.95万元减少0.9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0.66万元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接待。

杨陵区民政局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未购置公务用车;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总支出0万元。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3、会议费支出情况:2018无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23个,涉及资金337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绩效自评表见附件二)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0.49元,比上年17.05万元减少了6.56万元,原因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减少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11笔,采购资金预算87.84万元,实际采购73.68万元,节约率16.12%,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3.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39.81万元;政府采购无服务类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2辆;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杨陵区民政局

2019年9月11日

部门决算公开汇总报表

部门决算公开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