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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民政局对大寨镇杜寨村金太阳 幼儿园等9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杨陵区民政局依法对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大寨镇杜寨村金太阳幼儿园等9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杨陵区民政局

2024年5月6日

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