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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为深入学习《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新政策、新思想、新要求,切实提高养老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不断促进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全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

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是新时代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方面。《条例》综合考虑了未来一个时期内我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趋势,对我省养老服务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等进行了系统谋划,为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提供 了方向指引、行动指南和坚强法律保障。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养老服务系列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和迫切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各项任务要求上来,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不断推动我区养老服务发展取得实效。

二、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

各部门、各镇(街道)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研讨等方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全文学习、系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条例》确立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不断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推进我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区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媒体、各类宣传终端、公众号、电视台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条例》,营造浓厚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各镇(街道)要结合创建法治小院,充分发挥法治小院切近群众的优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增强群众的知晓率。

三、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各部门、各镇(街道)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职能,认真负责,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条例》要求。一要明确工作职责,主动认领职责,列出任务清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照任务清单,夯实工作措施,逐项推进落实,确保《条例》确定的事项落地见效。三要开展解难题活动,结合包抓乡村振兴活动安排,将推进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恢复运营、农村幸福院星级创建活动与《条例》贯彻落实相结合,帮助解决包抓村组农村幸福院存在问题,切实提升城乡养老服务运营水平。四要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区民政局负责,尽快建立我区养老服务联系会议制度,明确组成人员及工作规则,统筹协调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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