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永东旁听指导了区民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并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导。
会上,集中学习了胡和平同志在《梁家河》首发仪式上的讲话、郭社荣同志在全省推进兜底保障暨整改提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蒋展宏同志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李永东同志对民政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理论武装工作是凝聚人心,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准的重要抓手。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民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亲自抓、带头管、负首责;分管领导要履行好直接责任,协助一把手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做好凝心聚力工作。三是要结合实际,强化分管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民政局分管宗教事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宗教场所管理,对辖区内宗教场所严格执行审批登记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宗教活动和宗教思想传播,确保分管领域内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学习结束之后,李永东对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