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十佳职业农民”“十佳农民专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发掘典型、宣传典型,利用典型引领职业农民队伍发展壮大,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批“十佳职业农民”和“十佳农民专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十佳职业农民”遴选范围为我省已认定的中、高级持证新型职业农民,已表彰过的首届“十佳职业农民”、“优秀职业农民”不再予以推荐。
“十佳农民专家”遴选范围为我省职业农民师资库中的农民专家(土专家、田秀才等)。
二、推荐名额
“十佳职业农民”、“十佳农民专家”各市(区)按2名(铜川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各按1名)候选人名额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职业农民”评选条件
全省“十佳职业农民”和“十佳农民专家”应以农业生产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持证新型职业农民,且具备下列条件:
1. 热爱祖国,献身农业,遵纪守法,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务实创业,生产经营规模适度,技术先进,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
3. 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
4. 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示范带头作用显著;
5. 在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
6. 从事农业产业5年以上,家庭收入高于当地农民家庭收入5倍以上。
(二)“十佳农民专家”评选条件
1、有丰富的种养殖技术和经验,有一定理论基础,有很强的技术操作和指导能力,在同行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群众公认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
2、年龄原则在30岁至60岁之间,特殊贡献者可延长;
3、能积极配合和参与开展科技推广服务,愿意带领和无私传授周边农户生产技术,实现共同发展;
4、获得农民高级技师和高级职业农民者优先。
四、有关要求
根据申报条件,填写《陕西省“十佳职业农民”候选人推荐表》、《陕西省“十佳农民专家”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表),并附候选人相关事迹材料和相关证书复印件,9月2日前报农林局。
附件:1、陕西省“十佳职业农民”候选人推荐表
2、 陕西省“十佳农民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1:
陕西省“十佳职业农民”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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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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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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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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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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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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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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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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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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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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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以内,请另附页填写,并用A4纸打印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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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推荐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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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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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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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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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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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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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陕西省“十佳农民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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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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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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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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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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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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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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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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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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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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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以内,请另附页填写,并用A4纸打印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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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推荐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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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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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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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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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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