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主体:
按照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杨管农发〔2024〕54号)、《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4〕64号)、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局《关于报送有关“千万工程”支持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项目实施,现征集2024年中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主体,请各主体结合自身实际,进行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项目名称
本次征集包括我区2024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补助对象及标准和资金支持环节
(一)2024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
1.2024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一是建设内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二是补助对象及标准。补助对象为依法登记、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县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补助采取奖补方式,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助残作用显著的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牵头领办的合作社、联合社,每个补助5-10万元。三是资金支持环节。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农业生产基础建设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中关键环节直接相关的软硬件建设等方面,支持合作社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用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不可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支付人员工资,购买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农膜、果袋等一次性农资。
2.2024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家庭农场培育项目。一是建设内容。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夯实主体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开展家庭农场“一码通”统一赋码和“随手记”记账软件使用,实现家庭农场管理服务数字化。二是补助对象。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适度规模经营、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三是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遴选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每个主体补助3-5万元。同一主体申请补助资金不与其他中省同类或设施装备提升等支持内容高度相关的资金叠加享受。
(二)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
1.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一是建设内容。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规范财务管理,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二是补助对象及标准。资金补助对象为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含联合社),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遴选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每个补助10-20万元。补助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作用显著、最新一批次评定的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牵头领办的合作社、联合社。三是资金支持环节。资金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农业生产基础建设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中的关键环节等软硬件建设(不包括办公室、围墙、路面等非必要、与生产不直接相关的设施建设),合作社联合社培育、“空壳社”退出、家庭农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能力提升与强化合作社发展等领域。不得用于购买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农膜、果袋等一次性农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平均量化到每个合作社成员。
2.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一是建设内容。支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加工、运输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开展产地初加工,进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品牌建设,提升绿色化标准化生产能力,发展电子商务等。二是补助对象及标准。为省级以上家庭农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适度规模经营、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家庭农场。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遴选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每个补助5-10万元。三是资金支持环节。省级示范农场从事农业经营5年以上的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加工、运输设施设备建设(不包括办公室、围墙、路面等非必要、与生产不直接相关的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品牌创建、电子商务等环节以及必要的规范化建设、业务范围拓展与整合、家庭农场组建合作社、合作社模式化发展与能力提升等领域。不得用于购买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农膜、果袋等一次性农资。
三、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项目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主体以往业绩证明等纸质材料一式伍份。同时,所有申报材料备份电子版,于9月1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农民合作社项目 吴海莉 电话:18392570268
家庭农场项目 黄 珊 电话:13720581718
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