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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征集2024年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项目的通知

各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种植大户:

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4〕9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快我区设施农业转型升级,经过前期网上公开征集遴选、各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项目主管单位实地勘察、业务部门综合评审等流程,初步确定了项目实施主体4家,因剩余部分项目资金,现对2024年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项目进行补充征集,请结合自身实际,对照项目建设内容,认真组织进行项目编写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具有一定规模、有自主投资意愿和能力的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记录良好,自有投资能力强,联农带农机制稳定,已经取得相关项目用地等审批手续的主体。)

二、项目建设内容:“菜篮子”产品稳定保供和区域协调发展为导向,重点发展新型日光温室和大拱棚设施蔬菜、西甜瓜;因地制宜建设现代都市型智慧设施种植园区,推动现代设施种植改造提升,开展机械化、防灾化、装备化现代设施果业种植建设。

三、项目申报资金要求:项目申报资金由财政资金、整合资金、自筹资金共同组成。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补助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补助资金不得作为项目启动资本金,承担任务的项目主体在项目过程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投入。

补助资金用于新型经营主体在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时购置材料设备、作业机具、设备设施、工程建设等与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农田、生产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楼堂馆所、技术指导、人员经费等与设施装备提升无关的经费支出。

四、项目申报有关要求:一是对照项目建设内容,材料编写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清晰、完整,不得应付,不得缺项、漏项;二是申报书装订后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1月26日前报杨陵区农业农村局;三是各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在确保申报材料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项目申报任务。

(联系人:何淑媛  电话:18991297778)

 

 

            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