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
按照杨凌示范区专项项目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第一批重点项目(农业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杨协调办发〔2025〕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25年设施蔬菜产业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快我区设施农业转型升级,现征集我区2025年设施蔬菜产业项目,请结合自身实际,对照项目建设内容,认真组织进行项目编写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及标准
从事蔬菜生产经营活动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及承担参与产业技术科研推广服务等重要环节的单位,新型经营主体需具有一定生产规模、良好联农带农示范作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每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应不低于200亩,优先选择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基地实施,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承担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同类型产业强镇、产业园项目、农机购置与应用等相同或相近建设内容的主体不再叠加享受此项财政支持。
二、项目建设内容
老旧设施改造提升支持改造提升相对集中连片的老旧设施基地,重点对结构不合理、不牢固、不适合机械化作业的老旧棚型进行改造提升,配套相关机械化自动化装备,提高设施蔬菜现代化生产水平。
三、项目资金支持方向
项目申报资金由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共同组成。
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设施棚体建设改造,集雨窖、节水灌溉系统等配套设施完善,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及温室环境调控等装备提升等。
四、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一是对照项目建设内容,材料编写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清晰、完整,不得应付,不得缺项、漏项;二是申报书装订后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报杨陵区农业农村局;三是各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在确保申报材料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项目申报任务。
(联系人:何淑媛 电话:18991297778)
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