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7年省级现代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拟建任务主体摸底工作的函》及《陕西省省级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导引》要求,拟向全区征集2027年省级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主体。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主体基本要求
1.主体资格。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主体需社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
2.建设与用地要求。在本辖区重点产业集聚区、交通便利区域、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区选择建设主体。承建主体拥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库棚等基础设施,用地合法合规,剩余租赁期一般不少于5年。
3.运营能力规范。具备2年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具有稳定的服务团队和规范的规章制度,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配备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并符合国家有关农机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规定。
4.联农带农机制。须建立明确联农带农机制,与村集体或小农户签订稳定服务协议,并公开服务价格和标准。
二、基础设施
具有提供本区域(或服务区域)内社会化服务所需的农机库棚、维修区、配件区等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合理,标识明显。
三、装备配置
1.粮油类农事服务中心具备耕种收环节的耕整地、播种、收等机械化作业装备。
2.特色产业类农事服务中心具备对应特色产业(果业、设施蔬菜等)所需的专用耕、种、管、收农机,分选分级、清洗包装、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
四、服务规模
1.粮油类服务中心平原地区原则上服务范围不少于2个镇(街道)。
2.特色产业类农事服务中心(果业设施蔬菜等)服务覆盖至少1个镇(街道),并与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户形成紧密的订单或契约关系。
五、服务功能
1.粮油类平原地区服务中心原则上须具备“1+1”项服务功能,1为全程机械化作业核心功能,同时具备技术培训、农业应急救灾、粮油烘干等服务功能至少一项。
2.特色产业类(果业、设施蔬菜等)应具备“1+2”项服务功能,1为部分环节机械化作业核心功能,同时具备农技服务、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2项服务功能。
六、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2026年11月6日止。
七、申报资料
1.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如实填写上报2027年省级现代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主体摸排表。
八、结果运用
经主体申报,区农机站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纳入2027年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库,按省、示范区要求,择优上报。
九、报名地点
杨陵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安全监理站
联 系 人:徐朝刚 联系电话:029-87012350
特此公告
202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