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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陵区第二十四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科办字20161.

 

 

杨陵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第二十四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二十四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科协〔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杨陵区第二四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经区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杨陵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36

 

 

 

杨陵区第二十四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确保我区2020年实现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超过18% 的目标,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二十四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科协〔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杨陵区第二十四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一号文件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本着对象化、接地气、暖民心,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的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开展各类科普活动,促进公共科普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公众建立科学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助推“四个杨凌”建设。

 

二、时间安排

 

2016 年3 月10 4 月25 为期47天。

 

三、活动主题

 

普及科学知识,助推创新创业

 

四、活动安排

 

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求继续实施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城镇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类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在全区开展“科普五进”活动,即动员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进展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等科普活动。

 

(一)开展科普进展会活动

 

3 月10 -12日,借助杨凌第八届农产品暨农资交易会平台,联合示范区科协举办第二十四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并开展科技知识咨询活动,邀请老科协专家教授、卫生、司法、环保、食安办、地震、知识产权中心等部门的专家坐诊,现场解答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疑难问题,活动持续三天。

 

二)开展科普进乡村活动

 

会同宣传、文化、卫生等部门常年举办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强科技、文化、卫生的融合,以科技创新带动文化创新,以科技普及提高卫生健康水平;组织农业专家团队深入基层开展农业科技咨询和培训活动;在镇办、街道(社区)宣传科普知识,播放卫生、健康、科技知识教育宣传片,进行科普宣传和教育;通过科普文艺演出、秦腔比赛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丰富群众科学文化生活。组建果树嫁接服务专业队,3月中旬举办果树嫁接服务输送仪式。

 

(三)开展科普进校园活动

 

面向未成年人,组织开展科普体验进校园活动,开发和培养未成年人的科学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拟定3月中旬,开展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2(场)次;举办“大手拉小手,专家进校园”科普报告、中小学生科技竞赛等科普活动;同时,协调科研院所新技术、新产品展室、高校实验室、昆虫博览园、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场馆免费向我区广大中小学生免费开放或优惠参观。

 

四)开展科普进社区活动

 

结合社区实际,拟定在4月中旬,举办2场科普知识讲座。主要面向城镇(社区)居民,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养成科学的生活方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防震减灾、养生保健、节能减排等系列科普讲座活动;针对社区老龄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安全事故防范、心理压力调适、常见疾病预防等科普讲座活动。同时,举办社区科普达人秀、科普文艺表演、科普成果展示、专家咨询义诊等科普活动。

 

(五)开展科普进机关活动

 

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群举办科普报告进机关活动。大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能力,邀请院士专家于4月初举办科技讲座、科普报告,解读科技政策,介绍科技前沿、解答科技热点问题等;举办科普展览、科普知识竞赛、心理卫生健康测试等科普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各镇办、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二十四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把搞好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省委两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确定专人负责此项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协)。

 

(二)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策划、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给予经费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求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至少开展2项以上科普示范活动,区科协将从中筛选出部分特色活动申报省级重点示范活动,省上将予以经费补助。

 

(三)区科协要加强对活动的检查指导与舆论宣传,新闻单位和各类媒体要积极宣传活动成果,为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表彰。

 

 

附: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杨陵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36日印发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杨陵区科协

 

杨陵区科学技术局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教育局

 

区文体旅游局

 

区卫生计生局

 

区农林局

 

区司法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食品安全办公室

 

区总工会

 

区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杨陵区委

 

杨陵街道办事处

 

杨陵李台街道办事处

 

杨陵区五泉镇

 

杨陵区大寨镇

 

杨陵区揉谷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