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3号)文件精神,近日,区人社局城居保中心完成了基础养老金和丧葬补助金系统调待工作,调整后,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8元,同步上调的还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从2017年的1740元提高到2016元,政策覆盖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本次待遇调整惠及2.2万人,共补发养老金227.19万元,丧葬补助金23.48万元,将于7月底前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丧葬补助金标准的“双提高”,对增强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和改善我区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