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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再创佳绩

 

近日,陕西省社会保障局通报表扬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通报指出,2022年全省各级经办机构坚持把提供高质量经办服务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工作部署,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取得新发展。

杨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荣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先进单位”称号,于艳燕同志荣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杨陵区城居保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各项要求,区人社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稳步推进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改革,强化健全基金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力推动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区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落实落细惠民政策,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三不承诺”,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到位,按时足额兑付各项社保待遇,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84.5元,人均待遇水平达到194.2元,在促进社会稳定和两个机制方面取得新进展,切实保障了全区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助力乡村振兴目标,确保困难群体缴费。组织开展三级经办机构业务培训、“你问我答”社保政策宣传,交流探讨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出现的各类业务问题,细化网上经办、特殊人群代办等工作措施,借助金融机构畅通“绿色通道”,方便城乡居民缴费,顺利完成各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主动联系对接民政局和残联对符合参保条件人员进行梳理,指导各级经办人员为特殊群体身份进行系统维护和保费代缴,2022年全年共为1167名低保户及残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11.67万元,确保了我区特殊群体代缴政策有效落实,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强力基础保障。

三是构建便民服务体系,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村社区业务线上线下代办制度,不断优化“适老化”服务举措,参保登记和待遇申请实行“零填单”网上办理,实现“不见面服务”和“零跑腿”业务经办,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各项业务“不掉线”、服务“不断档”。积极搭建“人社便民服务圈”平台,积极引导城乡居民通过自助设备开展查询业务,2022年累计为城乡居民代办各项业务6117人次,进一步提高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社保卡便民服务信息化质量。

四是强化基金监管力度,保障基金安全运行。持续开展常态化社保基金警示教育,提升各级业务经办人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多举措多方式开展打击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宣传,推动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问题得到遏制,全面推行社保卡实名待遇发放,筑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底线,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待遇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保障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今后,杨陵区城居保中心将持续不折不扣落实好保民生、促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织密织牢基金风险“防护网”,推进社保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持续增进群众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