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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年检的通知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领取人员资格年检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对象资格确认和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城乡居民公正公平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省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人员资格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 9 1日至20171020

二、年检人员范围:

1、截止8月底已正常享受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共计20269人。

22013年至2016年因未认证被暂停发放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共计250人。

三、年检方式及步骤

(一)年检方式。今年资格认证年检主要以各镇、街道办为单位,对辖区内符合年检人员进行指静脉系统认证,同时辅以异地协助书面认证和上门认证等多种方式同步进行,确保年检工作不漏一人,年检率达到100%。认证期间,各镇(办)要制定详细的认证流程和工作安排,设立固定年检认证点,提前做好年检认证的各项宣传通知工作。参加年检人员必须由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其他人员不得代替。

(二)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91日至95)各镇(办)结合实际,通过张贴年检通告、召开村民大会、广播宣传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对年检工作的目的意义、时间地点、程序要求、不按时年检暂停发放养老金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细致地宣传,重点宣传推行指静脉生物认证仪年检的重要意义,通过全面的宣传动员,确保年检工作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年检的自觉性。

2、集中实施阶段(96930日)。各镇(办)要确定专职人员,提前准备好每个村(社区)应该年检人员花名册,做好年检对象的动员、组织工作,村上也要安排专人负责配合做好年检工作,确保不落一村(社区),不落一人,按期完成指静脉信息认证工作。操作人员要及时上传所采集信息,以保证全区数据库完整。认证结束后,工作人员必须在待遇领取证上加盖年检审核印章,由本人在年检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指印。对当天未进行指静脉信息采集的待遇享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后自行到镇村(社区)服务窗口进行指静脉信息年检。对于外出务工、外地居住人员,可以通过异地协助认证的方式开展年检,对于长期卧病在床、行动不便人员,由各镇(办)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上门确认,不做指静脉信息采集和认证。

3、审核总结阶段(101日至1010日)。各镇(办)对年检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填写上报年检工作总结、《年检汇总表》、《未通过人员花名册》和《采取其他方式认证人员汇总表》等资料,于1010日前书面报送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对于未年检人员,按照人社部印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4]23号)第33条之规定,暂停发放其待遇,待其完成年检后,从暂停发放之月起补发并续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年检过程中发现的死亡漏报人员要及时予以上报停发待遇,并追回多领养老金;对于年检过程中发现的应享受而未及时享受人员,要尽快上报待遇审批相关资料,并查明迟报漏报原因,坚决杜绝漏报发生,确保享受率达100%。对于认证工作结束后自行到镇办认证的人员,各镇办要及时填写上报《杨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发放申请汇总表》,予以恢复待遇。

4抽查复核阶段(1011日至20日)。区人社局将组成年检质量抽查复核工作组,在各镇(办)随机抽取12个村,通过采取走访座谈、查看资料等方法,对年检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以此客观公正地评价各镇(办)年检工作质量。抽查结束后,区人社局将依据各镇(办)年检总结和抽查复核情况,对各镇(办)年检工作进行全面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年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是杜绝享受待遇人员虚报冒领养老金的重要工作环节,是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养老金发放秩序的重要举措,各镇(办)要对此项重点民生工作高度重视,做到认识明确,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为年检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劳动保障所要精心安排,确保年检工作推进顺畅,各位经办人员也要严格遵守社保经办人员纪律要求,按照要求规范化操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虚报瞒报,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密组织,扎实推进。各镇(办)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检工作方案,对年检范围、时间、标准、办法、要求以及预期目标要做出明确规定,年检工作方案和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务必于95日前书面上报区人社局城居保中心。年检认证期间,区人社局社保股和城居保中心将深入各镇(办)指导搞好年检认证工作,及时解决年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年检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开展。

(三)统筹兼顾、确保效果。各镇(办)要严把年检关口,扎实细致地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年检或者无故不参加年检、隐瞒真相、出具伪证、隐匿毁灭证据、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将按照规定停发养老金,以此敦促领取对象及时接受年检,体现年检的严肃性。同期,各镇办还要兼顾做好第二批社保卡发放、老农保清退及待遇申报、错误信息更正等各项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再创新局面,基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附:1《杨陵区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年检汇总表》;

2、《杨陵区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人员年检未通过人员花名册》;

3、《2017年度其它方式年检认证人员汇总表》;

4、《杨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发放申请汇总表》;

5、《杨陵区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异地资格认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