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创业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充分展示创业者的时代风采,发挥其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鼓励和促进全区人民自主创业,为我区创业带动就业莫定良好基础,促进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开展全区“创业明星”评选活动,旨在通过宣传创业先进典型,引导我区树立自主创业、艰苦创业的观念,营造尊重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社会氛围,为促进我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激发“双创”热情和活力,推动全区创业工作深入开展。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27日—2019年12月4日
三、评选范围
依法在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区内创业的大学生、返乡农民和退伍军人等。
四、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评选5名“创业明星”。
五、评选条件
(一)参选企业必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正常经营无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费行为。
(二)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
(三)吸纳城镇失业人员或农民工,发挥了带动就业的作用,生产经营正常,取得了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需要个人征信报告(在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
(五)带动就业人数30以上。
(六)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初审。由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中心负责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材料报送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复审。由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确定5名“创业明星”,并将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表彰。由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创业明星”给予表彰奖励。奖励资金10000元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阔视野,扩大评选范围,认真做好上报工作,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完成。
(二)严格把关,认真评审。要严格把握评审条件,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强不息、道德品质好、社会影响大、有较强示范效应的人选,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意见,确保评审人选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这次“创业明星”评选活动的时机,认真总结经验,宣传典型,进一步做好全民创业工作,努力在全区形成支持、关心全民创业及推进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跟踪服务,政策支持。对此次评选为“创业明星”的根据个人发展状况可优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5-15万元,期限为2年;提供企业财务咨询及服务;对创业明星企业进行一年的跟踪服务,了解企业现状,提供项目推介,政策支持。
附件:1. 杨陵区“创业明星”评审表
2. 吸纳就业人员明细表
联系人:任高强 电话:029-87012665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