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人社局城居保中心完成了我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本次待遇调整惠及2.1万人,将于1月底前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根据省政府社会保险扶贫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起,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示范区、杨陵区财政按比例承担,分别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调整后,我区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由145元提高至150元,这是我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第五次提标。
在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同时,我区还同步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积极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长期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达到“保基本”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