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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

事项名称

小额担保贷款

设定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陕西省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西银发2012128号)的通知,第二章第四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的呢估计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可以申请小额贷款。第八条第四款,担保机构对借款人的资格及项目进行审核。第四章第十五条,借款人、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取得的小额贷款,其从事微利项目的,中央财政根据全额贴息,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

申请条件

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2、有一定的自由资金,且不低于经营项目所需资金的30%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经营证照齐全;

4、有创业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实施计划;

5、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6、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办理材料

1、《杨陵区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杨陵区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创业培训证》;

3、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创业计划书;

4、反担保承诺书。

办理流程

1、借款人所提供的贷款资料由镇(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完成对借款人信用状况、自有资金等基本情况初步核实工作并加注推荐意见,由贷款人报区就业中心申请;

2、区就业中心接到申报材料,负责对项目的检查和微利认定,并签署意见;

3、区人社保局审核;

4、担保机构(个人)审核并承诺;

5、商业银行核贷。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西农路立交人行天桥东50米路北)

办理时间

每周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办理  

办理部门

杨陵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29-87019167

 


杨陵区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

杨陵区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基本情况登记表

申请贷款人员再就业图片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