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 / 人社局 / 业务工作 / 正文

示范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对区内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

9月1日,由区医保中心和示范区社保中心负责人带队,区人社局社保科负责同志参与,抽调业务骨干,组成6人联合考核小组,对区内31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资料、查询医保系统、查询进销存账等方式、并结合对定点药店日常的监管情况,在执行医保政策、履行医保协议,规范医疗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确定合格等次的杨凌怡康医药超市等定点药店18家、较差等次的杨凌国谊大药房等定点药店10家、不合格等次杨凌汤氏健康人生大药房新桥路店定点药店1家,对确定为较差等次的药店责令限期整改6个月,整改期间暂停医保刷卡资格,对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药店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资格,五年内不得申请定点零售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