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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

陕西润祥鸿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张玉龙诉你单位因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杨陵劳仲案字〔2026〕第5号裁决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杨陵区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三楼仲裁院综合办公室306室,联系电话:029-87013966),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杨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杨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