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或在实施审计和下基层工作期间,与被审计单位人员、基层人员打扑克、打麻将等赌博性质的活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或在下基层工作期间,接受基层审计机关的宴请、土特产等。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或在工作时间利用互联网和计算机、手机上网聊天、玩游戏和进行股票、期货交易等与工作无关事项。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