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省审计厅工作安排,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10月21日起,对你单位2024年至2025年度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调查有关单位。相关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请各单位予以积极配合,分别确定1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配合审计组工作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联络员名单于10月21日前报杨陵区审计局,相关资料请于10月24日前报送。
审计组组长:陈旭辉
审计组成员:宋盼盼(主审)、马鸿宇、杨佳华
审计组联系电话:87012551
廉政监督员:姚梦宇
廉政监督电话:87012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