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九届第一次会议24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陈红英 孙丽英 张浩儒
提案内容:关于在杨凌推进资源循环利用设施的提案
办理结果:
陈红英等3位委员,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我省今年开展 “三场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为做好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长效机制,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落实环保责任,加强环保宣传
区政府2016年印发了《杨陵区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就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并将各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纳入了年终考核内容。同时,示范区党校开设了环境保护课程,对全区干部职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宣传。开展了一系列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先后开展了在官村送春联、北杨村回收废旧电池、在蒋家寨和后稷公园进行环保宣传、在城区各小区设置废旧电池回收点等一系列宣传活动。针对给位委员提出的环保进学校、进社区宣传引导工作,我们正在组织相关人员编写关于环境保护的小册子和适合少年儿童的环保知识读本,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的环保氛围,积极推进我区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减量化资源化,实现变废为宝
一是今年在全区范围内建设2-3个秸秆沼气示范项目,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现变废为宝,通过经济手段推动秸秆禁烧。二是继续开展废旧衣物回收,通过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逐步在更多的社区或小区设立废旧衣物回收箱,推动废旧衣物回收利用。三是在城区各小区设置废旧电池回收箱,由环保部门定期收集,示范区管委会拨付专项资金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实施无害化处理,减少废旧电池产生的严重污染。
以上答复,请批评指正。
附:征询意见表
(联系人:唐小宇联系电话:87011282)
杨陵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