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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一、事项名称: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办理单位:杨陵区环境保护局  

3、办理时限:1.环境影响报告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不含法定公示时间)。2.环境影响报告书: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不含法定公示时间)。  

4、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三、办理程序:  

1、经受理人员预审后,申报材料两项齐全合法,予以接纳受理;  

2、经杨陵区环保局主管局长审批盖章后办结。  

四、前置条件:  

1、项目已在杨陵区发改局立项或备案;  

五、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一式四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技术评审会申报表一式两份。  

六、办理程序:  

报告书(表)分两次受理,分别为:1.报审稿受理后,环保局组织研发技术评审会;2.环评单位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将报批稿再次报到区环保局予以受理,环保局核实后无误予以批复。  

七、法定办理时限:  

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地点:  

杨陵区环境保护局  

十、联系电话:  

029-870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