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一、事项名称: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办理单位:杨陵区环境保护局
3、办理时限:1.环境影响报告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不含法定公示时间)。2.环境影响报告书: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不含法定公示时间)。
4、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三、办理程序:
1、经受理人员预审后,申报材料两项齐全合法,予以接纳受理;
2、经杨陵区环保局主管局长审批盖章后办结。
四、前置条件:
1、项目已在杨陵区发改局立项或备案;
五、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一式四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技术评审会申报表一式两份。
六、办理程序:
报告书(表)分两次受理,分别为:1.报审稿受理后,环保局组织研发技术评审会;2.环评单位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将报批稿再次报到区环保局予以受理,环保局核实后无误予以批复。
七、法定办理时限:
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地点:
杨陵区环境保护局
十、联系电话:
029-870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