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
今年6月29日,杨凌示范区荣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近日,省政府印发通报,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予以表扬,杨凌示范区名列其中。
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围绕努力提升百姓食安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实施从城市到乡村的全域治理,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治理,实施体制机制和监管方式创新治理,形成了共建共享“食安杨凌”的新格局。连续两年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均为97%以上,群众满意度从创建前的62%提高到85.2%,创建知晓率和支持率分别为81.3%和93.5%。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杨凌示范区实施“五个结合”,即全方位强力推动与老百姓共建共治相结合、加大投入力度与宣传科普引导相结合、全覆盖整治规范与重难点突破相结合、严打严管与形成长效机制相结合、专人组织协调督考与各级各部门协同发力相结合,创建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以更加完善的制度、更加有效的监管、更加严格的执法,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为全省追赶超越做出新的贡献。
通报希望,受表彰单位要珍惜荣誉,牢记使命,努力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打造成落实“四个最严”的样板区,实践“四有两责”的先行区,推进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