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学习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8月10日,杨陵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派驻监督工作是党内监督、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要制度,是推动各单位切实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各级各部门各领域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保障。
局党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是要以学习贯彻《规则》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规则》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更加自觉认同监督、接受监督、支持监督,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及时报告;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不断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三是紧紧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目标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紧盯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解决好群众的难心事、烦心事,不断提升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四是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廉洁意识、纪法意识,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