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保障和规范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依法治统正确方向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头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等作为局党组学习必学内容,全年组织党组专题学法4次。同时,利用局工作例会、统计专业年报会及统计工作群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向全局统计干部及统计对象培训统计法律法规,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工作氛围。
(二)聚焦重点任务,压实政治责任。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为契机,聚焦打好问题整改硬仗各项任务,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压实责任、明确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持续巩固专项统计督察问题整改成效,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统计保障。
(三)坚持服务大局,全面提升依法治统水平。围绕全区经济发展中心任务及统计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深入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发挥职能、践行使命,切实提高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上下功夫。严格落实源头数据质量审核责任,把好“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关,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健全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加强源头数据质量审核,对企业上报数据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要求企业进行纠错改错,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确保统计局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运行。
二、 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依法治统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一)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升数据质量。一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5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核查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对1家数据不实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二是统计执法力量不断增强。鼓励并安排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培训和考试,新增取得统计执法资格证1人。三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持证执法人员参加省级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办案水平。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防范决策风险。与示范区统计局共同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复杂执法案件处理前,均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增强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意识。二是面向调查对象精准普法。结合业务培训、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点对点”普法,全年培训企业统计人员超过300人次。三是利用重要节点广泛宣传。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期间,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提升了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和配合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还存在法治学习的深度和转化应用有待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的“穿透力”和威慑力有待增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着力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在深化理论武装上再下功夫。继续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重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统计工作的能力,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依法治统的创新思路和务实举措。
(二)在提升普法实效上再谋新招。创新普法形式,探索运用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更加注重权利义务对等宣传,既讲清调查对象的法定填报义务,也阐明其权利和统计数据的价值,争取更广泛的理解与支持。
(三)在强化执法监督上再求突破。创新监督机制,提升执法监督的靶向性和有效性,提高问题发现精准度,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持续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执法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