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 / 统计局 / 业务工作 / 正文

杨凌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11月1日开展入户调查


       近日,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印发《关于做好示范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普查对象、内容、时间和工作要求等,标志着杨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普查对象

这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杨凌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登记在杨凌示范区但在区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杨凌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区外人员。  

普查内容

这次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 

2020年11月1日零时。

通过普查,将进一步查清示范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示范区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统计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杨陵区政府要在2020年3月底前,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全区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合力做好本次普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依法普查,加强质量管理,广泛宣传动员,提升信息化水平,确保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示范区人口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