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 / 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业务工作 / 正文

关于同意筹备成立杨陵绿茵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的批复

杨陵绿茵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筹备组:  

你们报来《关于成立杨陵绿茵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备成立杨陵绿茵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办公地点在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体育看台后106办公室,业务主管单位为杨陵区文化体育旅游局,业务范围包含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等体育项目的推广和普及(不包含攀岩、登山、游泳等高危体育项目)。   

二、你们应在本批复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区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开展社会团体业务活动。   

三、单位成立登记后,要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开展与区内外同行业的合作与交流,团结和组织全区各界热爱体育运动的团体和个人,积极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单位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政策,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重大活动及时报告我局。   

特此批复   

杨陵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2017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