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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筹备成立杨凌跑步协会的批复

                                   杨政文发〔2016〕5号  

杨凌跑步协会筹备组: 

你们报来《关于成立杨凌跑步协会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备成立杨凌跑步协会,办公地点在神龙小区东2商铺,业务主管单位为杨陵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二、你们应在本批复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区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经核准登记后,协会方可开展社会团体业务活动。 

三、协会成立登记后,要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开展与区内外同行业的合作与交流,团结和组织全区各界热爱跑步运动的团体和个人,积极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协会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社团管理政策,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重大活动及时报告我局。 

特此批复 

杨陵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201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