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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条例(2016-2020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陕政发〔2016〕31号

各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条例(2016-2020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为实施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提高全省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抢抓承办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的重大机遇,大力实施“全运惠民”工程,构建符合省情、覆盖城乡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加快推进“三个陕西”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群众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体育锻炼人数大幅增加,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能够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群众多样化的体育锻炼健身需求,全民健身在倡导健康生活、团结凝聚人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著。 

——经常锻炼健身人群大幅增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500万以上,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 

——全民健身设施实现跨越发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万平方米以上,城市普遍建设有“15分钟健身圈”,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超过70%,实现县级公共体育场全覆盖,进一步扩大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数量。 

——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基本覆盖。省、市、县各级体育社团基本健全,服务管理规范有序,体育组织网络向社区、农村延伸,普遍建有便捷健身活动站点,入网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突破8万人。 

——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颖开放。因时因地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赛事活动,丰富和完善赛事活动组织方式、方法,“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特色健身赛事活动更具吸引力。 

——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全面展开。实现省、市、县三级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站点全覆盖,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经常化,测试群众突破100万人次,国民体质监测达标率达到国家标准。 

——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明显提升。积极推广普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第九套广播体操,为健身群众提供个性化健身指导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持续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研究制订“全运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加大全民健身设施供给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全民健身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省级将统筹协调各地各方资源和力量,扎实推进以800里秦川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县级公共体育场及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陕南移民搬迁点健身器材配置工程、美丽乡村健身器材配置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陕北革命老区红色健身长廊、汉江沿岸全民健身长廊、丹江沿岸全民健身长廊、秦岭户外运动健身基地、冰雪运动场馆建设为重点的“十大惠民工程”,为城乡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健身设施条件。各市要充分利用废旧厂房、棚户区等产业升级改造遗留土地,在城市公园、广场、旅游景点,同步规划好体育健身设施场地,实施改造现有的公园、广场等公共长所,建设一批笼式足球、多功能健身场地等新型全民健身设施。市级有“一场两馆”(即: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游泳馆),县级有“三个一”(即: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片室外运动场地),镇级有“三个一”(即:一个带看台的灯光球场、一片综合健身场地、一处室内健身用房),公园、社区有一个多功能健身场地,行政村、小区有配备健身器材的基本公共体育设施。 

(二)不断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

建立完善各地各类体育协会,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积极推广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及若干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的4+X体育组织体系模式,让各地各类协会社团成为组织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健身、参与体育活动的主力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采取配备服装、以奖代补、公益岗位、外出学习等方式予以激励,确保每年新增4000人以上,并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举办形式多样、可满足不同健身人群需求的培训班,每个市县至少每年举办2期以上的培训班。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精心打造“陕西省全健身运动会” “迎全运、我参与” “美丽渭河动起来” 、环秦岭越野挑战赛系列活动,新年登高、冰雪大会、马拉松赛、航天航空模型大会,“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篮球联赛、“我爱足球”及民间足球联赛等十项品牌赛事。市、县要探索适合当地群众健身需要的赛事活动和组织形势,倡导各行各业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各具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努力形成“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一行一品牌”。积极建立跨省、跨地区的赛事活动组织方式,把全民健身活动同健身知识普及、国民体质检测、体育产业开发、彩票宣传及销售进行有机整合,实现叠加效应,引领科学健身,助推经济发展。 

(四)创新拓展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

积极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完成省、市、县三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监测站建设,努力实现全覆盖。探索新型县级国民体质测定与科学健身指导站建设,鼓励城市健身场所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的开展,更新充实省国民体质检测车,开展日常性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提高受测群众数量。在体质检测基础上,建立个人体质档案,推广运动处方。印制科学锻炼丛书并免费发放,指导群众科学健身。广泛开展“国民体质检测与科学健身指导三秦行”活动,让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走进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各类赛事活动现场及基层群众,使更多的人群参与国民体质监测,感受科学健身指导的益处,助推群众体质素质提高。 

(五)着力弘扬特色体育文化。

发挥体育独有的强大凝聚力和感召力,形成一批群众欢迎、形式多样、富有乐趣、充满正能量的体育文化产品,发扬体育文化精神,体现独有的教育功能和引领作用。大力倡导“绿色健康、运动快乐”的理念,弘扬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体育精神,鼓励创作、编辑体育文艺作品和科学健身知识丛书,努力打造具有陕西特色的体育文化。 

(六)更加注重特殊人群体育的协调发展。

结合青少年群体生长发育特点,开展各类以参与为主的青少年赛事活动,建立一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辅导站点、培训机构等,通过家庭、学校、校外机构三者的有效结合,帮助青少年结合自身的喜好,从小养成1—2个能够伴随成长、受益终身的体育爱好,进而推动青少年群体身心全面健康发展。重视老年群体的身心健康,各种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对老年人群提供便利和优惠,发挥各级老年体协作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参与、交流的学习培训班和赛事活动。研究探索健身、医疗、养老相互关联的养老保障模式。关注身体障碍人群的健身需要,注重设施的提供,加强培训能够服务身体障碍人群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研究与之相适应的健身器械、器材、健身与康复项目以及赛事活动。重视职工的体育锻炼,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率先恢复相应工前操或工间操的制度和要求,每天不少于1次;要发挥工会在保障职工健康权益方面的应有作用,定期开展有关赛事活动并组织人员进行体质测试,逐步改变中青年职工群体体质“亚健康”的状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好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各项工作部署,建立起各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省上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民委、省老龄委、省残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卫生计生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体育局等单位以及院校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陕西省全民健身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省全民健身重大事项。市、县要相应建立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全民健身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支持、社会响应、智库介入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 

(二)落实各项保障。

全省各级政府要把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谋划。省级各部门要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身的政策措施,全力保障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各级体彩公益金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国家对体育场馆的各项税收政策。住房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落实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体育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与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宣传等行业融合发展的具体措施,为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创造必要条件。 

(三)加强评估考核。

研究建立全民健身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将其纳入国民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测评体系中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每两年对《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上报上级体育主管部门。 

(四)建立激励机制。

省体育主管部门要出台《陕西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方法》,激励对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省市县级机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大力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通过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法,奖励热爱体育锻炼、积极参与体育健身的人群,带动更多的人群自觉自愿参加体育锻炼。 

(五)创新工作方式。

打造“互联网+体育”的全民健身信息化惠民工程,建成覆盖城乡、具有特色的省全民健身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健康陕西网、公众号、APP)。运用互联网服务平台,把健身人群、运动场馆、健身设施、科学指导、赛事活动、公共积分等资源融为一体,实现我省全民健身的科学化、智能化、掌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