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办发〔2016〕95号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杨陵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杨陵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旅游产业发展机制,全面提升旅游产业整体实力,促进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旅游示范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6〕2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陕西省旅游示范县建设考核标准》为依据,完善旅游发展机制,聚集旅游产业发展要素,优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形成旅游产业发展合力,打造农科旅游服务优势品牌,提升旅游产业综合功能,推动我区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把我区建设成为发展机制健全、旅游特色突出、产业要素完善、综合功能齐全的陕西省旅游示范区,使城镇就业人口中旅游从业人员达到30%以上,年接待游客达到3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占杨陵区GDP的30%以上,年人均旅游收入1万元以上。
三、工作原则
(一)科学布局、规划先行。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思路,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统筹全区旅游、农业、文物、林业、土地等规划,精心编制好全区旅游发展规划。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立足资源、打造特色原则,示范引导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三)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改善与培育特色产业相结合,依托重点景区和旅游线路,合理确定建设步骤,有序推进。
四、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区委区政府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委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农工部、区发改局、财政局、农林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局、文体旅游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杨陵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体旅游局。
五、创建任务
宣传部:在全区持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开展多样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工程;指导旅游部门开展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动诚信旅游活动;牵头做好全区旅游形象主题定位、旅游宣传口号、旅游形象标识的确定工作,制作旅游宣传资料,积极参与、举办旅游推介活动;做好创建工作宣传及氛围营造工作。
发改局:将旅游产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制定支持旅游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重点用于旅游开发;制定吸引和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投资、建设、经营旅游设施及旅游景区的优惠政策。规范全区旅游价格市场,做到明码标价,确保无价格欺诈行为发生。
人社局:负责旅游部门机构编制及人员调配工作。
科技局:联合旅游部门开展旅游行业培训和技能大赛。
督考办:负责制定创建旅游示范区考核方案,将各镇办、各单位承担的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及时督促检查,加快工作进度。
农工部:加快美丽乡村、健康第一村建设步伐,指导美丽乡村示范村积极发展旅游业。
公安分局:制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严格执行巡逻制度,确保突发情况下可以救援游客,出警迅速。
财政局: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专项资金不少于当年财政收入的30%。
教育局:在职教中心开办旅游职业教育,培养旅游专业人才。在中小学校选拔培养杨凌“小导游”,并开展青少年“旅游小卫士”等系列活动,协调邀请各级各类学校在杨陵开展游学活动。
安监局:负责涉旅设施设备的安全认证、检验和规范运营情况,杜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旅游设施投入运营;负责景区、宾馆饭店等涉旅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设施齐备且维护良好,无安全隐患;联合旅游等部门建立旅游安全管理监察机制,督促指导旅游企业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旅游及相关经营单位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活动。
农林局:协同旅游部门做好乡村旅游规划,并指导做好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创建工作;积极培育旅游观光林,保护森林资源,杜绝乱砍滥伐现象发生,使全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30%以上;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和田园农庄。
农业园区办:完成“两河”现代农业休闲观光带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建成一批房车营地、公厕、游客服务中心,到2018年底全区采摘示范点达到24个;打造现代农庄20个。
住建局:旅游建设行为均须符合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确保无违规旅游建设项目;协同旅游部门对区内旅游做出规划。
市政局:确保区内公用电话、邮箱、垃圾桶、报栏、路灯、座椅、标识牌等设施功能完好,无人为污损现象;确保乡村旅游点的主体建筑和配套设施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具有地方特色;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建立保洁机制,加快区内美化、亮化、净化、绿化,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确保城镇绿化率达到35%以上。
环保局:指导各旅游景区进行环境治理,使其达到国家标准(重点为污水排放、地表水质量等);噪音平均值﹤58分贝,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天数在270天以上;在区内及各镇办主要街道、各旅游景区设立环境保护标志。
交通局:不断完善城乡路网体系,确保道路通达;确保城区通往各主要景区有三级以上等级公路,主要景区道路设有中英文对照的交通指示牌;开展交通行业文明服务活动,保持交通工具清洁卫生,服务人员用语文明,礼貌待客,规范服务,出租车按里程表计价,不拒载、不欺诈;规范旅游运输公司运营,开通城区到各旅游景区的旅游专线,做到定时定点发车。
卫计局:开展涉旅接待场所卫生检查,确保接待场所清洁,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饮用水质达标率95%以上;在各主要旅游景区公布医疗救援电话,并派设医疗救护点,确保突发情况下可以及时救助游客。
食药监分局:加强对涉旅接待场所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确保食品卫生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
统计局:建立旅游统计制度,联合旅游部门,提供建设旅游示范区试点工作的旅游统计数据。
工商分局:联合旅游等部门开展涉旅购物市场检查,确保旅游购物场所无假冒伪劣商品出售和围追强售、强卖等行为发生,建立旅游市场整治长效机制;配合旅游部门制定家庭宾馆、农家乐等服务质量标准并颁布实施。
各镇办:积极协助旅游部门做好全区旅游规划,负责发掘本地历史、地方特色,建成特色旅游村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做好辖区内旅游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发展农家乐、农家宾馆及特色旅游纪念品家庭作坊。
文体旅游局:负责省级旅游示范区创建活动的联络、信息报送和协调沟通等日常工作;掌握创建期间各项工作进度,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整理创建工作的文字、音像等资料,做好全区旅游市场监管和A级景区提升工作;做好全区马超岭、川云关、隋泰陵等重点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做好毕公村等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规范旅游文化市场秩序,指导景区开展各项文化活动,丰富游客文化生活;挖掘地方文化资源,编撰有关旅游文化系列丛书,做好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编排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依托一村一品、美丽乡村和设施农业产业基础,建成一批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开设电视专栏,宣传推介我区旅游;公布旅游咨询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各旅游景区: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制定高峰期游客疏导和突发情况下救助游客的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和实地演练,确保游客安全;在旅游景区内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中英文对照的引导标识);在游客接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处和投诉电话;合理布局垃圾桶、厕所,确保整体卫生状况良好,无乱堆乱放现象;对景区内商业网点进行规范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旅游诚信教育,确保商品质量,保证诚信经营。
宾馆饭店:设立旅游咨询服务台;开设交通订票功能;创建绿色旅游饭店;在饭店内公布本地旅游咨询和投诉电话。
六、创建步骤
我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工作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到2018年6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
由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召开工作动员会,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实现各部门全面参与,群众全民参与。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
所有参与创建工作的单位、部门和企业在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确保省级旅游示范区创建各项目标全面完成。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
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严格对照创建考核标准开展自查自检,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邀请省创建办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初审,并按照反馈意见,认真整改、查漏补缺。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
在自查初审、整改提高的基础上,区创建办要对各部门、单位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全面达标。同时,做好全区创建工作总结,迎接省上验收。
七、创建要求
(一)统一思想。创建旅游示范区是我区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于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提高对外知名度,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区创建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要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责任考核和业务指导。各镇办、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创建机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逐项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明确责任。按照创建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奖惩。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任务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把任务分解到人,层层抓好责任落实。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工作例会,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重大问题的解决和重要任务的落实。
(四)强化监督。建立督查反馈和通报制度,实行周汇总、月检查、季考核,采取单项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了解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创建整体工作造成影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附件:1.杨陵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杨陵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必备项目任务分解表
3.杨陵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选择项目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