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访局认真落实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把法学会会员(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作为法治信访建设的有力抓手,从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入手,通过与省法学会反复调研协商,联合出台了《法学会会员提供访前法律咨询服务和参与疑难信访案件工作实施办法》。目前,已经在全省形成了法学会会员参与信访工作的完整制度,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明确工作性质和原则。组织法学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参与化解疑难信访案件,是一项公益性法律服务。会员作为第三方,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性质,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信访人依照法律规定解决疑难信访案件,实现息诉息访。工作中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自愿平等。尊重信访人意愿,不强求或误导信访群众。二是依法据理。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向信访人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通情理。三是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法规为支撑,依法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尊重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公正处理意见。四是无偿公益。向信访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细化工作职责和任务。会员驻接待大厅工作采取轮流值班制,其职责和任务:一是对原案件处理定性准确、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的,做好法律释明和服判息诉工作。二是对信访人诉求不属于司法机关受理范围,引导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反映。三是对原案件处理存在瑕疵,但不足以引起撤销或改判的,及时向作出原案件处理结果机关进行反映,必要时提出书面建议。四是对原案件处理存在错误,可能引起撤销或改判的,经集体研究,向作出原案件处理结果机关提出工作建议和法律意见。五是对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信访人,告知或协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三、严格工作模式和流程。建立信访局、法学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听取值班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参与化解疑难案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省、市、县三级法学会根据工作实际,确定符合条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及其他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法部门离退休人员到各级信访接待大厅开展值班工作,对所选定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一是对政府职能部门或信访事权单位委托的案件材料进行筛选或初核;二是与信访工作机构和事权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取得第三方居中调处资格;三是根据不同疑难信访案件的类型,组建不同的专业人员服务团队;四是分别与信访人和事权单位接谈,了解情况、梳理意见、专业分析、提出化解方案。
四、做好工作保障和考核。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在信访接待大厅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值班室,配备工作所需的办公设施,公开值班会员信息。建立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实行专款专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每年对值班会员的值班情况、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今年以来,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共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值班室121个,已有523名法学会会员轮流驻接待大厅参与化解信访问题,共接待上访群众7380人次;参与化解疑难信访案件365件;出具法律文书143件。这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力地促进了访诉分离工作落实,减少了越级上访和缠访闹访,规范了信访秩序。同时,对于规范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