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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基层做信访——记杨陵区杨陵街道办信访办主任胡周宏

抓好信访解民愁以民为本促和谐  

----记杨陵区杨陵街道办信访办主任胡周宏  

杨陵街道办信访办主任胡周宏说:“作为最基层的信访干部,我的工作重点并不是处理了多少大事,而是要把群众反映的每一件小事作为信访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只要解决了群众最急切想要解决的问题,才算是做好了信访工作”。2017年3月,大寨街道办某村陈某与前夫父亲杨陵街道办某村彭某等人来到杨陵街道办信访办,反映2000年陈某丈夫去世后,留下了两个儿子;2001年,陈某改嫁到了大寨街道办某村,并将她本人和大儿子的户口迁移到大寨街道办某村,小儿子户口一直未迁出。因大儿子户口转移后,未在派出所及时注销户口,形成一人双户的情况,直到2016年才在杨陵派出所注销户口。杨陵街道办某村认为,随陈某转走户口的是小儿子,不承认小儿子一家四口的户籍。陈某及前夫父彭某请求杨陵街道办某村承认小儿子一家四口人的村民资格,恢复其村民集体待遇。 胡周宏认真听取了陈某等人诉求后,立即上报街道办领导,街道办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由胡周宏牵头成立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问题调查走访,妥善处理。 胡周宏经过缜密细致的分析,认为陈某及其大儿子户口迁移时间在2001年,距今已有近十六年时间,因行政区划进行过两次调整,直接到派出所查证时困难重重,户籍资料取证困难。决定先易后难,带领调查组多次深入杨陵街道办某村走访村民,查阅现存的户籍资料,了解到陈某小儿子一家一直居住在本村,未曾离开过,大儿子随母亲改嫁,居住在大寨街道办某村。随后调查组又多次到辖区派出所查阅户籍资料,最终了解到,陈某大儿子确实是随陈某将户口迁移到了大寨街道办某村,而小儿子户籍从出生起至今一直在杨陵街道办某村,无迁出迁入记录。 胡周宏及时将调查情况整理,向街道办领导报告,街道办领导经过会议研究,认为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陈某小儿子一家四口应享受杨陵街道办某村村民待遇。 随后,杨陵街道办将调查处理意见通知某村三委会,经三委会开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承认陈某小儿子一家四口的村民资格,享受村民集体待遇,问题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