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干部必须牢守初始信访这一“隘口”
任何信访都是从初始信访开始的,初始信访关是信访工作的第一隘口。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各种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多元化已成为这个时期的鲜明特征。信访问题将在较长时间内长期存在,甚至居高不下。纵观全国各地近年来发生的信访案例,多是因为其在初始阶段没有正确引导、把握和处理好信访人,导致信访人越级上访,致使简单问题复杂化,甚至成为上访老户。如何正确引导、把握和处理好来访群众信访初始工作,将是摆在我们信访部门、乃至每一个信访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正确引导好来访群众的初始信访。信访工作是一门融教育学、心理学、语言学、法学、行政学、民俗学、行为科学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作。这就要求我们的信访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来访群众的解释、劝导、说服、教育工作。一要学会倾听。让来访群众把真心话、心里话说出来,把怨气、怒气发泄出来,然后再有的放矢的做信访人的工作;二是学会说话。要了解群众,熟悉民情,掌握信访对象的心理、动机和目的。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对什么人讲什么话,什么时候说什么话,都要心中有数;三要学会变换“角色”。信访工作人员要善做“百变金刚”,有时要和风细雨,循循善诱,有时要以退为进,柔中有刚,有时要耐心解释,说服教育,有时要不卑不亢,态度鲜明,有时要理直气壮,严肃处事;四要学会“换位”。要学会站在信访人的角度考虑和处理问题,运用群众的方式和群众的语言来处理问题;五要学会各种本领。信访领导干部要基本熟悉建国以来党在农村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掌握我们国家的宪法和基本法,并灵活运用法律、法规来处理各类信访问题,要注重民情、县情,尊重民风民俗,运用群众方法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二、正确把握好来访群众的初始信访。信访人的初始信访是一个较为明显的信号灯,务必高度重视,务必认真对待,务必抓早抓小。一旦忽视或久拖不决,将会使得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一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接访人员接待群众时要热情大方,平易近人,把来访群众当亲人,让来访群众感受到“家”的温暖。来访群众初始信访时往往受“屈”而来,一般情绪很激动,接待人员需及时对其安抚、劝导。稍有不慎,来访群众极有可能将“怨气”发泄到接待人员身上,甚至将出现“敌对”情绪,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二要认真倾听来访群众的诉求。来访群众在表述自己的诉求时,不管其诉求合不合理(法),接待人员都要认真听取,让其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对所涉事件处理态度的公平正义、秉公办事,不能敷衍了事。三要适时宣传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宣传解释,要让来访群众知晓依法逐级走访程序,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三、正确处理好来访群众的初始信访。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信访领导干部理应如此,要有一颗公正廉洁之心,要敢于担当,真心实意为来访群众办事。任何一件信访事件的产生始发于基层,解决其问题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也在基层。一是甄别分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信访部门及时甄别,及时将来访群众的信访件分类交办、转送给依法有权处理部门处理。属于哪级政府、哪个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就交给哪级政府、哪个部门处理。二是依法(规)、按政策办理。依法有权处理部门要及时受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所受理的信访事项。首先,做好走访调查工作。要深入基层,走访调查整个信访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及其结果,特别是要走访知情群众,听取他们对这件事件的看法,让知情群众“把把脉”。对于一般的信访事项,依法有权处理部门可按简易程序、按现有政策、法律、法规实地处理该信访事项。其次,找准政策、法律依据。可邀请领域内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人员”等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进行专题研讨,在经济、行政、法律等方面找准支点,为解决问题提供政策、法律(规)、民风民俗之类依据,让专家们“会会诊”。再次,领导会商。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走访情况、“专家”会诊意见,将该信访事项递交依法有权处理部门领导集体会商。结合本地(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让领导们“定定针”。第四,限期化解。一个好的方案贵在抓落实,若方案得不到落实,则如空中楼阁,毫无意义。在具体化案中,依法有权处理部门必须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结合适用的政策、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政策、经济、行政、法律、民风民俗等手段,着力在化解上下功夫。按照信访件受理办结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从三个途径来办结(化解)群众的信访事项。注重“民本”思想,切实将群众的合理(法)诉求解决到位;注重释法明理,切实将群众的信访理念(行为)思想疏导和教育到位;注重“心贴”群众,切实将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此外,对于在“维权”过程中实施违法行为的,要弘扬正气,伸张正义,会同司法部门依法打击其违法事实。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我们的信访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引导、把握和处理好来访群众的初始信访工作,把守不住信访工作的第一隘口,将意味着基层的信访数量越集越多,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凸显,人民群众积怨越来越深。一旦发生质变,就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般,极有可能影响党和国家的执政之基。我们的信访工作人员必须始终牢牢守住初始信访这一“隘口”,夯实基层信访基础工作,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