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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少群众越级访的几点建议

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社会各类深层次矛盾不断显现,群众信访活动频繁,各种老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信访总量高位运行,特别是集访、越级访量在一些地方还处在较高的基点上,一度成为影响一个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老大难问题。  

面对这样一种形势,必须高度重视,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信访工作的精神,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夯实基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化解越级上访。  

在实际工作与经验积累中,来访接待科总结归纳几点建议,减少群众越级上访的态势,维护正常上访秩序。  

一、加强与上级信访部门的沟通协调。建议我市多与上级信访部门沟通协调,利于信访案件的处置工作。  

二、加大信访督查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对旗县区化解信访案件要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尤其对形成越级访较多的旗县区要加大督察督办力度,让上级压力转为下级解决处理信访案件的动力,让诉求合理的案件得到解决。  

三、形成旗县区定期汇报制度。由市信访局组织,每月由各旗县区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及信访局长定期到市信访局汇报本地区本月解决处理的信访案件情况。  

四、及时开展接劝返工作。旗县区要对越级访的接劝返工作积极、主动、快速,不能出现因为接劝返工作不到位,导致越级访变为非访。  

五、加大打击力度。对诉求不合理且不听劝阻的、又坚持群体越级上访或非访的信访人,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形成震慑力。  

六、加强教育疏导,教育信访人要按照《信访条例》规定逐级反映问题,不违规更不能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