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立足信访为民,打造“阳光信访”新模式。
信访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畅通信访渠道,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积极推行“阳光信访”新模式,着力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方便群众反映诉求,降低信访成本,提高信访工作的效能和公信力。
信访局通过“阳光信访”系统建设,把系统终端延伸至16镇(街道)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实现县、乡党政领导、职能机关和信访部门畅通无阻地在线转交办信访事项,形成了环环相扣的为民服务工作链。一方面在信访接待大厅设立了电子显示屏、身份证识别仪,信访人只要将身份证放到识别器上,系统就可以自动识别、判重、编号、反馈信访号,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利用信访接待大厅电子显示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政策措施,宣传网上信访工作的改革成果和经验做法,引导群众更多地通过网上反映诉求、提出建议,变“上访”为“上网”。另一方面以网上信访办理流程为标杆,结合目前工作实际,对接访窗口的工作进行逐项罗列、科学分解,压缩减少重复环节,制定新的登记、接待、转送、督办、回复工作制度。充分利用信访信息系统、互联网,将信访事项在网上登记、网上交办、网上督办,网上回复,确保工作环节无疏漏、工作责任无真空,更加高效的为信访群众提供服务,做到了三个同步规范。
一是网上网下,接访登陆同步规范。对所有群众来访,坚持来访必登,逐一核实,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对县级领导批示的信访件,将领导批示原件和群众提供的信访信息书面资料,逐一扫描入网,确保全面客观反映来访情况。达到“两个全部”,信访事项全部录入信息系统,进入信访数据库;信访事项全部从网上转送交办、督查督办、报结回复。二是网上网下,交办督办同步规范。一是安排专人每天按时打开电脑,登陆系统,查看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在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环节,是否存在问题,并将存在的问题一一汇总;二是采用电话和主动深入基层督办的方式,一方面对网上梳理汇总的问题,及时给具体办理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现场督促改正;另一方面对网下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持续跟进、督促化解。三是充分利用信访信息系统,为实际信访工作服务。定期采取表格的形式,从信访系统中梳理信访数据,对即将超出办理期限的信访事项及时导出,通过网下电话督办的方式进行督办,力促矛盾及时化解。三是网上网下,回复结案同步规范。对于县级领导批示件在办理完后,须由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方能回复报结,提高涉访单位办理信访事项的重视程度、压实责任力度,确保了网上网下信访事项的办理质量,真正推动群众事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