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照区政府安排,6月24日,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杨满卫带队,组织区安委办和区考核办领导对我区近期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和危险化学品攻坚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扎实。自5月22日我区召开道路交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工作推进会后,各责任部门强化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再次掀起攻坚行动高潮。针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健全整改台账,加大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9860多起,行政拘留28人,下发停运整改通知书3份,停运隐患客运车1辆;区交通局共排查隐患143处,排查重点路段安全隐患37处,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5辆,超限车辆42辆,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目前,已整改112处,未整改31处;区安监局共排查出隐患52处,下发责令整改书14份,目前,已整改32处,确定人口密集区搬迁企业1家(杨陵秦虹气体有限公司)。
(二)成效明显。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各责任部门多措并施,通过邀请有资质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对全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体检”、加强攻坚行动宣传教育、开展各类培训、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制作安全宣传展板、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强化攻坚行动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9起,死亡1人,受伤227人,直接经济损失50.6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6%。全区未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基础资料有待健全。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企业自查自改主动性不够,无企业基础台账,未修订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未严格落实“一企一档”。
(二)对监管企业执法处罚力度不大,对一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还存在只检查不执法或只执法不处罚等现象。
(三)未针对攻坚行动中存在的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及时出台一批成熟的制度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四)落实周报工作信息、月报工作进度制度不及时。
(五)个别责任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无整改资料,未形成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攻坚行动工作的重要性。道路交通安全、煤炭和危险化学品攻坚行动是省政府在今年安全生产领域安排部署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各镇办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强有力的举措,切实抓好“二项攻坚行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政治保障。
(二)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各镇办和责任单位要通过企业的自查,责任单位的排查,督促企业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示范区的要求,扎实落实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开展安全排查整治,确保攻坚行动落到实处。
(三)全面做好基础资料完善工作。各镇办和责任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夯实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台账,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四)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各镇办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全区“3631”方略实施和追赶超越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发展理念,针对制约我区安全生产发展因素,着眼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做调查,细分析,制规划,及时制定一些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和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效能。
(五)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各镇办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强化专项执法、重点执法和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道路交通和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发现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查走样子、整改走过程等行为,坚决做到一律停产整顿、一律关闭取缔、一律从重处罚和一律严厉问责。
(六)强化信息宣传报道。各镇办和责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全面掀起攻坚行动高潮。健全信息报送机制,认真落实周报、月报信息报送工作要求,突出信息时效性和含金量,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七)强化责任追究。各镇办和责任单位要依照“四不放过”原则,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工作职责,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因思想麻痹、整改工作缓慢,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查办,绝不手软。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杨陵区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