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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杨安委办发〔2018〕6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杨管安委办发〔2018〕3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65号附件---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