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安委办发〔2018〕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月5日,两艘载有中国游客的游船在泰国普吉岛附近海域发生倾覆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搜救失踪人员,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同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汛期、暑期等突出问题,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检查监测和应急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妥为做好善后工作,重视做好外出旅游安全防范,维护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确保出行安全。7月6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0号),对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提出要求。7月7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做好我省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近期,全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6月11日,岚皋县发生了电网高压改造施工人员坠落较大事故、死亡4人。6月16日,我区发生了杨凌绿都生物公司人员窒息较大事故、死亡4人。7月7日,西安发生了市政养护管理公司员工井下作业被困较大事故、死亡3人。7月7日,刘国中省长在省政府《值班要情》(第260号)上批示,一段时间以来,因忽视安全风险、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事故不少,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特别要强化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依规作业,从根本上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梁桂常务副省长也作出批示。
当前,我区已进入主汛期,持续降雨导致河水上涨、房屋坍塌等灾害多发;加之进入暑期和旅游旺季,人员出行大量增加,安全风险不断加大。各镇办、区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镇办、区级各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迅速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行动、靠前指挥,带头开展督导检查。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门、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加强安全风险评估,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和危险化学品攻坚行动”,突出降雨集中区、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单位,摸排查清重大风险隐患点,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全力化解风险隐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逐一检查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和人员财产损失。
二、突出旅游和暑期安全,加强安全防范
区文化体育旅游委要制定汛期旅游安全检查督查方案,集中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要把景区、运输等经营单位,以及在汛期举办的旅游庆典等活动作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秩序,严厉打击旅游“黑中介”“黑包车”等不法行为。要督促、指导各旅行社要及时主动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妥善安排旅游线路和行程。各旅游景区对景区内道路交通、设施设备、警示提示、安全防护等要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和排查,对极端灾害天气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且不能及时治理的,要果断关停并发布公告,防止人员误入造成伤害。要根据景点承载能力,分时段合理疏导控制客流,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秦岭北麓旅游安全管理,加强对自助游、互助游、户外穿越、野外游泳戏水等教育引导,落实汛期和极端天气禁限措施,严防因极端天气及洪水、泥石流、雷电等自然灾害引发旅游安全事故。区教育局要广泛利用媒体公众号和多渠道家校互动方式,加强暑期安全教育,结合有关事故案例灌输安全知识,讲解安全防范常识和技能,严防溺水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师生团体活动安全管理,督促活动组织单位和带队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探险、郊游、游泳、演出、比赛和游学、拓展训练等活动安全。
三、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工信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电力局、区质监分局要结合本行业、本部门实际,紧盯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要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和危险化学品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查出的重大隐患和省督查组发现的各项重点问题和隐患的整治工作,逐条整改落实。区交通局要加强对桥梁、涵洞、边坡、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测巡查和隐患整治,及时发现险情、消除隐患;加强对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状况检查和定位监控,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防止车辆受洪水、高温、雷电影响发生涉水、自燃、燃爆等事故;区水务局要加强对河道、渡口、休闲区等水域的安全监管,严禁游人私自下水,做好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等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区住建局要深入建筑施工,排查治理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部位存在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加强边坡基坑支护、塔吊、提升机、脚手架、墙体、工棚等的基础稳固和拉结防风装置及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的监控管理,严格控制安全距离,严防垮塌、滑坡、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区安监局要贯彻落实6月5日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视频会议精神,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有针对性地落实防水、防潮、降温措施,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区消防大队要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城乡结合部、易燃易爆生产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安全检查。区级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电力、冶金、有色、建材、民爆、机械、纺织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行业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落实汛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四、持续强化安全大检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
各镇办、区级各部门要按照区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杨安委办发〔2018〕16号)和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杨陵区紧急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杨安委发〔2018〕4号)要求,持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要对照整治的内容和标准,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夯实整改措施,逐条检查验收。凡发现企业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要强化执法检查,加大处罚力度。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企业整改责任,特别是对有限空间,要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警示标识,坚决防止有限空间事故发生。
五、开展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各镇办、区级各部门对当前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特别是安监、交通、住建、工信、国土、公安、水利、电力、文体旅游、教育、农林、质监、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从即日起,省督查组将来我区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各镇办、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区安委办和区考核办将对各镇办、区级各部门及相关企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一是学习贯彻中省领导指示批示和示范区及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以及落实本通知要求、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情况。二是今年以来省上和示范区及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涉及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三是省级挂牌督办和区安委办专项督办涉及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道路交通和危险化学品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四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严格依规作业情况。五是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等工作情况。
六、强化预测预警,加强应急处置
各镇办、区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要完善预警手段,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区文化体育旅游委要及时发布出行安全提示,提醒游客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突发事件、社会治安等情况,出发前做好个人安全防范必要准备。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风险防范和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技能。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查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灾情预警信息,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基本要领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公安消防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岗位练兵和装备物资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