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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杨安委办发〔2018〕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时至6月,我区已进入夏季主汛期,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汛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据气象预报,在6月24日至27日,我省将有一次强降水过程。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工作形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进入主汛期后,容易发生高温、雷电、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镇办和区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要按照“工作部署到位、制度完善到位、责任细化到位、物资储备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响应到位”的要求,加强事前预防,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做到人员到岗、工作到位,狠抓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实。各镇办和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全面分析评估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督促、指导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措施。同时,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项排查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加大灾害预防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并落实整改责任、时间、措施、资金,确保用最短的时间做好各类隐患的治理消除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结合汛期特点,切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各镇办和区级各部门要结合近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河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地质灾害、拆迁房、废石堆、垃圾填埋场、有限空间、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汛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格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停用。    

一是突出加强河道的安全监管,对渭河、漆水河、小湋河等易发生突发性灾害事故的重点岸堤、重点部位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防汛专项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同时,临近学生假期,要对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暑期安全教育,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二是突出加强对交通运输(包括公路、铁路)存在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临水临崖重点地段和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防范,加大安全隐患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发现有危险情况时,要及时增置危险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谨慎通行,必要时立即阻止车辆、行人通行。要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带病车辆上路,严查无牌无证、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非法客运以及“三超”(超限、超载、超速)“三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

三是突出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深基坑、高边坡、高模板支撑体系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停止相关作业,及时撤离人员,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落实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措施。

四是突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等参数的监控,有针对性地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的原材料和产品采取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加强防雷电设施检查,停止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装卸作业,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五是突出加强地质灾害的防范,针对我区地质情况,做好临崖、边坡等滑坡、崩塌落石等危险地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和监测监控,制定预防预案,发现隐患,第一时间消除,避免地质灾害发生的安全事故。

六是突出加强对排土场、拆迁房、废石堆、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防坍塌、水淹等预防工作,确保汛期安全。

七是突出加强有限空间的整治,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及粉尘涉爆领域,必须进行检测,对作业场所采取通风排气、空气置换等安全措施,防范室息、中毒、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八是突出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社会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城乡结合部、易燃易爆品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重点防控对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九是突出加强对旅游场所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游乐设施及带有危险性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控制好景区、游乐场所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及时封闭、停止运营。

十是突出加强对大型公共活动、高铁站点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其他行业领域要按照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着重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预报预警信息。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旦接到相关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要立即停产撤人。

三、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

各镇办和区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针对性预案和演练。加强预警监测,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监测,及时发布相关预警预报信息。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要加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督促本辖区、本行业范围内各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公众应急知识宣教,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社区、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督促、指导各企业开展安全培训专题教育,加强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线路等的巡查监控,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