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业务工作 / 正文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安委办发〔2018〕5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陕西省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现将《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管安委办发〔2018〕33号)转发给你们。   

各单位接到文件后,要立即下发各企业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培训重点、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并于1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实证资料书面报送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将把此项工作列入下半年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并于12月6日-15日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3日   


杨管安委办发2018 33号 关于印发加强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